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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科学仪器设备开发通知-答辩评审要求

更新时间:2018-08-09 点击次数:960

答辩评审要求:

 1.项目评审时长为45分钟(汇报15分钟,质询答辩30分钟)。答辩人应严格遵守答辩时间,简明扼要回答评审专家提问。若超时,视频评审系统将自动切入下一项目。

  2.项目评审答辩主要包括三个环节,分别为评审专家核对答辩人身份、主陈述人简述项目主要情况、评审专家提问答辩等。

  3.主陈述人原则上须为项目负责人参加答辩,因故无法参加的,应委托项目组其它成员代替,并于评审会前2日出具由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盖章的说明文件。不在项目申报团队内的人员不得参与答辩。

  4.项目报告采取PPT方式,报告重点为项目的研究内容、目标设置及技术路线、任务分解和进度安排、研发团队及工作基础、预期成果与风险分析等方面内容。

  5.答辩人员应按答辩安排时间提前1小时抵达的视频答辩会议室(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主动服从答辩会议室主管部门指挥,按要求做好报告准备工作。项目答辩人员未能按时参加答辩的,视为自动放弃评审,不再另行安排答辩。

  6.评审遵从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项目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不得有影响专家评审公正性的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项目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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