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主页 > 新闻中心 > 实验室化学试剂的领取的基本原则

实验室化学试剂的领取的基本原则

更新时间:2017-09-04 点击次数:1969

1.化学试剂的领取要根据实验通知单,实验室管理员备好需要的化学试剂。一般化学试剂,由学科教师办理登记手续,方可领取。危toxic product、贵金属化学试剂,要以满足实验教学为原则,经任课教师申请、经分管领导的核准,方可领取。

 

2.每次领取的化学试剂数量,实验室管理员要称量,及时记载在容器上的毛重标签上,以作记帐凭证之用。

 

3.领取化学试剂或者药品时,应确认容器上标示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注意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为了你的安全和实验的顺利进行,请察看药品报告单(若存在的话)和试剂或药品的安全数据单(MSDS)。

 

4.领用易燃易爆、highly toxic product强腐蚀性、强氧化性等危险性试剂时必须提前申请上报,做到用多少领多少,并一次配制成使用试剂。对highly toxic product发放本着先入先出的原则,发放时有准确登记(试剂的计量、发放时间和经手)。凡是highly toxic product必须是双人领取,双人送还,否则highly toxic product仓库保管员有权不予发放。

扫一扫,加微信

版权所有 © 2025北京来亨科学仪器有限公司
备案号:京ICP备2024080360号-1 技术支持:化工仪器网 管理登陆 sitemap.x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