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发布关于开展中央级高校和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内容显示,本次评价考核范围为中央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以法人单位为考核对象,对其拥有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原值5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研仪器2017年度的开放共享情况进行评价考核。评价考核内容包括运行使用情况、共享服务成效及组织管理情况等。
据悉,根据评价考核结果,将对评价考核结果较好的单位,通过后补助予以支持;对于评价考核结果较差的单位,视具体情况予以公开通报、核减相关经费等相应的处理。同时,评价考核结果还将作为科技创新基地、科研机构等评估的重要依据。
通知要求,参评单位要对本单位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和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按照自评报告提纲(见附件)的要求,在国家网络管理平台上填报相关信息,形成自评报告,并打印纸质版(一式3份)交主管部门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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